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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开发与认同元朝对贵州土司的治理及其

来源:开元寺 时间:2023/5/26

[摘要]土司体制是元朝为巩固其有效统治而逐渐形成的制度,反映出元朝在地方行政管理方面具有不同以往的一些特色。贵州土司在西南古代历史上影响较大。南宋亡国后,元政府对贵州土司从政治、军事、经济等多方面进行了全面治理。由此,贵州土司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对中央的依赖与认同进一步强化;传统文化开始向土司内部渗透。大体言之,元朝重视贵州土司之缘由主要有三:其一,此处山川控扼,少数民族势力强大;其二,是驿道必经之咽喉重地,为驿道之交会枢纽;其三,设有盛产“国马”的大型牧马场。

[关键词]元代土司制度贵州影响

[作者简介]

咸成海(—),男(汉族),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蒙元史研究。

元朝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行省的设置,加强了对边疆民族地区的开发和治理,推进了边疆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行省之下,地方行政机构有路、府、州、县四等。路置总管府以掌地方行政,统领各地州县府,使其成为介于路、州之间的一级政区。不仅如此,在离行省治所较远的少数民族地区,还设立宣慰司统领地方路、府。宣慰司即学界所称土司,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故土司统治与地方社会稳定与否关系极大。贵州土司制度由其产生、发展到衰亡,历经元、明、清三朝,跨越数百年之久。总而言之,“土司”一词具有多重意涵,既指行省官员中的特殊群体,亦为关乎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地方治理机构。围绕土司运行和管理的政令条文,则构成元朝政治军事制度之组成部分的土司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贵州土司制度之研究产生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但学界对每个时期的土司制度研究并非平均着力,而是呈现出不平衡之状况。相对于明清时期贵州土司制度之研究,涉及元朝贵州土司制度的研究还比较有限[1],今尚未有对元朝贵州土司制度全面论述者,因此,笔者不揣浅陋,尝试梳理元朝贵州土司制度的创立和演化,以期探析元朝贵州土司治理之历史影响,希冀能补充相关的认识,不当之处,尚祈方家予以教正。

一元朝贵州土司体制确立之考索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来自塞北草原的游牧民族建立的第一个大一统王朝。至元十三年(年)春,元朝铁骑裹挟着大漠雄风攻入南宋都城临安(今杭州),南宋统治遂告基本结束。至元十六年(年),在元军追击紧逼之下,南宋大臣陆秀夫背负帝昺投海,南宋残余势力至此全部灭亡。由此,元朝统一中国,“元朝自平南宋之后,太平日久”[2],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迅速建立起完整的地方行政体系。元朝政府对新归附地区采取了一系列安抚措施,那么这就引出一个问题,即贵州地区的社会秩序在入元后是怎样的呢?

以往学界对中国土司制度正式确立的时代多有异议,或以为在唐宋时期,或以为在元朝,甚或以为是在明朝。但经过较长时期的研究之后,当今学界主流观点普遍认为,元朝是中国土司制度正式确立的时期。[3]对于此问题的论定,不仅关系到元朝土司制度的历史地位及其客观评价,而且关系到对整个中国土司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历史阶段的正确划分与总体评价。元朝,贵州并未建省,其地属“湖广、四川、云南”等行省。事实上,元朝继承金朝及宋朝典章制度,在华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普遍建立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及土府、土州、土县等,而受封者——土司既是朝廷官员又是各族首领。

当时,元朝在贵州依靠各族大首领、苴穆,众建土司。建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顺元等处和思州、播州三个宣抚司,新添葛蛮安抚司与程番武盛军安抚司。“诸蛮夷长官司,西南溪洞各置长官司,秩如下州。”[4]有元一代,贵州已几乎完全置于常态化的土司统治下,可谓无处不土司。

另外还需指出的是,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牌符印信是证明其持有者身份的官方信物。元朝继承了金朝的牌符制度,出现了表明军官职名品级的虎符和牌印。元朝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除流官外,尚有土司,分别建立如宣慰司、宣抚司、长官司或某某等处蛮夷长官司。元朝授予贵州各级土司牌符印信,元朝“雍真等处长官司印”即是其中之一。

图1八思巴蒙古文“雍真等处长官司印”

年5月,贵州省黔西县雨朵区猴场乡庆祝村一村民于房侧果园掘地时,偶得一枚元朝印章。印为铜质,正方形。边长6.9厘米,厚1.3厘米。但遗憾的是印背正中印纽被发现者锯掉。印面铸有三行八思巴蒙古文,译为“雍真等处蛮夷管民官印”。背面两侧阴刻楷书汉字,左刻“雍真等处蛮夷管民官印”,右刻“尚书礼部造,至元二十五年()七月启用”。该印现收藏于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文物管理所。

《元史》里“雍真乖西葛蛮等处”是“顺元等路军民安抚司”属地[5]。授予“蛮夷官”官印的记载,是元朝格外重视该地、对其进行直接有效军政管理,以实现全国各地军政一体化的历史证据,因而该印的发现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行文至此,可以暂作小结:土司制度是在地方行政体制运行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而元朝贵州的土司制度,是元朝封建统治者在总结前朝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确立、发展与健全起来的一种对贵州少数民族进行统治的、特殊的政治制度和民族政策。一般而言,此制度的基本特点就是在封建大一统政治格局下,通过委任贵州少数民族上层为世袭土官并依靠其对贵州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社会治理。

二元朝行省与贵州土司机构

大元[6],继隋唐之后的又一个中国大统一时代,我国省的建制即始于此时,乃地方上最高建置。元在行省之下建有宣慰司,管理军民政事,相当于路,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元朝宣慰司的区域分布值得注意:一是分布于一般地区,不负责军旅,仅为一级行政组织,名宣慰司;一是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建宣慰司都元帅府,管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军民政务,宣慰之下有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招讨司或安抚司相当于府。其下建有长官司,乃元朝边远地区最基层的政权组织。那么,元朝是怎样巩固今贵州地区的统治呢?考诸史实,元朝在贵州一些地区设立“蛮夷官”,即土司的开始,虽仍用各少数民族首领进行统治,但明显比之前羁縻的松散关系又进了一步[7]。

(一)置八番罗甸宣慰司

八番罗甸宣慰司,是元朝统治贵州后,最早建立的土流兼治的行政管理机构之一,对当时的贵州政局产生了一定的历史影响。至元十三年(年),元朝派阿里海牙由湖南进兵广西,至元十六年(年),阿里海牙遣两淮招讨司经历刘继昌攻下八番地,是年设立八番罗甸安抚司,辖番洞三千余寨。由此可见,八番罗甸安抚司的设置,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了今贵州腹地与元廷的政治关系。

(二)置顺元路宣慰司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溪洞”或“溪峒”,是古代对我国南方地区某些非汉族人聚居区域的称呼。九溪十八洞即宋时的五溪洞,其地在思州、播州以南一带,即今贵州中部、黔南之地,是史书所称“西南溪峒诸蛮”。那么试问:元朝是怎样治理这个地处边远,自然环境、生计形态、风土民情均与中原迥然不同的地区的呢?事实上,顺元蛮夷官就是元朝平定九溪十八洞后为治理此地而设置的。至元二十年(年),元朝命四川行省出兵征讨“九溪十八洞”,由四川宣慰使李呼哩雅济、参政奇尔济苏、佥事巴拜、左丞汪惟正、都元帅托察等分兵四路出击,“讨平九溪十八洞,以其酋长赴阙,定其地之可以设官者与其人之可以入官者,大处为州,小处为县,并立总管府,听顺元路宣慰司节制”。[8]顺元蛮夷官是一个总的“番”号,各地“酋长”仍领有其地,但由顺元宣慰司节制。由此可知,元朝设立顺元路宣慰司,以加强对滇东北、黔西北彝族地区的治理。

表1八番罗甸安抚司建置一览表[9]

(三)新添葛蛮安抚司

八番顺元宣慰司都元帅府(治今贵阳)管辖顺元蛮夷官与八番罗甸蛮夷官,该区域隶属关系几经变动,初隶湖广行省,后又隶四川行省,最后归云南行省管辖。此外,新添葛蛮安抚司亦属八番顺元宣慰司都元帅府管辖。至元二十八年(年)十二月,元朝置新添葛蛮安抚司(治今贵定),其地在八番顺元宣慰司都元帅府的东南部,管辖范围时大时小,是零散分布的溪洞群落区,因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据成臻铭先生考辨,“新添葛蛮安抚司并非设置于湖南地区,而是设置于贵州腹心地带”[10]。需要指出,由于八番顺元宣慰司都元帅府管辖地理范围甚广,蛮夷官众多。因此,至元三十一年(年),元朝即对统属的蛮夷官进行资源整合,“减八番等处所设官二百一十六员。八番称新附九十万户,设官四百二十四员,及遣官核实,止十六万五千余户,故减之”。[11]

贵州是元朝土司较为集中的地区,由于直接治理型的八番罗甸蛮夷官和顺元蛮夷官等之建置,以及播州、思州、罗氏鬼国(今大方、黔西一带)之“内附”[12],贵州地区即始为元王朝所直接统治,进一步密切了地处边远的西南与中央王朝的政治关系。

三元朝治理贵州土司之影响

大一统秩序的构建有利于边疆民族地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田、杨、安、宋等土官,在接到元朝谕降文书后,积极投靠效忠,以求得新王朝承认。此后,元朝在贵州建立土司制度,积极推行,颇见成效。贵州土司在中国古代政治军事舞台上开始发挥重要历史作用。因而,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贵州土司制度的形成,是元朝西南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缩影。进而言之,元朝贵州土司制度,对于“西南诸蛮部族”的族内整合、族际整合以及王朝国家整合,皆发挥了积极的政治效能,以下分为三点特别讨论。

(一)元朝对贵州土司地区的开发

土司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将贵州纳入全国统一的行政建制中。因之,贵州成为西南边陲之军事和政治重地。毋庸讳言,在中央王朝的相对重视之下,元朝贵州土司地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开发,社会经济取得一定程度的发展。

一是移民的开发。贵州在政治上、经济上与邻近地区的联系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山西、江西,湖南、四川等地的大量域外民族入籍此地,给贵州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各族百姓杂居相处共同劳动,使贵州地区的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

二是元朝在贵州屯田。元军镇守各地,元朝往往利用军士随处屯田,以解决粮饷问题,保证军事给养。在贵州地区,元政府专门设置屯田管理机构,以加强对军民屯田的日常监督管理。至元二十七年(),“立乌撒路军屯,以爨僰军一百一十四户屯田”[13],乌撒宣慰司负责组织军民耕殖。延佑七年()七月,“立普定路屯田,分乌撒、乌蒙屯田卒二千赴之”[14]。元在贵州的屯田虽规模不大,但对贵州发展发挥了独特的功用。

三是于贵州普遍建立站赤驿道。“驿站制度是元朝政府的神经与血液网络,对维持统治具有重大的作用。”[15]元在贵州建路府州县比较少,分布各地的主要是土司衙门,因此由土司管理贵州的水陆“站赤”。至元二十一年()二月,“增各处铺马剳子”,其中“四川行省所辖顺元路宣慰司三道,思州、播州两处宣抚司各三道”[16]。大德元年(),“给葛蛮安抚司驿券一”[17]。概括言之,由于贵州地势地貌较为复杂,因而驿道的畅通对于整个贵州的开发建设必然产生至关重要的历史意义。

(二)元朝传统文化在贵州土司社会的传播

众所周知,元朝是中华民族大规模交往交流交融的时期。传统文化是超越文化差异、加强文化认同的重要载体。儒释道是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之三大支柱,源远流长,影响深远,对中华民族的共同心理、共同感情和强大凝聚力的形成,发挥了极其重要的文化作用。简言之,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精神武器。与前代相比,元朝贵州地区和中原的联系有了进一步加强,各族人民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促进了中华传统文化在贵州的传播和发展。

其一,大力提倡和兴办儒学。元朝是蒙古贵族建立的规模空前的大一统政权,以忽必烈为首的蒙古统治者逐渐认识到儒学对治国安邦的重要作用,遂积极发展儒学教育。由于元朝科举不发达,儒士入仕之途狭窄,于是儒学教育出现了向乡村和边远地区扩散的趋势[18]。首先,元朝崇奉孔子,用儒家思想进行教育。元朝贵州的书院(学校)数量有一定的增加,在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今贵阳地区)、普定路总管府(今安顺一带)、播州宣慰司(今遵义市)等处均办有儒学书院。儒学在贵州的兴起促进了各族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其次,元朝令土官子弟入太学。土官子弟经过儒家文化熏陶教育,承袭土官职位之后,当然会更效忠朝廷。如至元十六年(年),元廷命思播“田杨二家诸贵官子俱充质子入侍”[19]。综上所述,贵州土司深受儒家思想文化的熏陶,除了生活习惯的特征外,其志趣与爱好已然与华夏文明融为一体。

其二,道教文化在贵州地区的传播。作为金元时期崛起于北方的新道教,全真道在元朝已遍布于南方各地。由此不禁让人追问:道教是怎样在贵州地区传播渗透并取得进展的呢?元朝,贵州地区是少数民族分布之地,亦为汉族人与少数民族杂居之地。道教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之广泛传播,践行了道教祖师将大道推广至四夷之地的宏愿,同时更在传播中华传统文化的层面显示出非同一般的意义。特别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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